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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吊销和注销有什么不同?区别在哪里?

时间:2020-11-19 13:41:09 点击:1412 次 来源:洛阳危化品证办理
  企业吊销与注销乍一看只有一字之差,但完全是天壤之别,其性质是不一样的。少数企业对吊销和注销的认知存有误区,故意采用不年检等方法,让工商局吊销执照,以为就能注销了,这是非常不正确的做法。企业吊销是一种被动行为,而注销是主动行为,今天维度小编就来详细介绍下企业吊销和注销有什么不同吧。
  

  一、概念和后果不同

  
  吊销的概念是指企业因违反法律法规或行政规定,工商行政部门强制停止其经营活动的行为。吊销是工商局强行终止企业经营权利的行为。在吊销后注销前,公司依然存在,不过不得开展经营业务。吊销是一个过程,企业即使被吊销了营业执照,虽然不能经营,但还是存在的,还要承担相应的债权债务。
  
  注销的概念是是指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经过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并经过规定清算程序后主体资格消灭。企业注销后完全消失,法人资格合法终止,所有员工遣散,所有银行的钱收回,所有债权债务结束。注销是合法行为,是一家企业停止经营的结果。
  

  二、诉讼主体资格不同

  
  企业在被吊销后注销前,虽然不能正常经营,但公司主体资格是依然存在的,可以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直到注销为止。而企业在注销之后,主体资格消失,不得再以原来企业的名义进行诉讼
  

  三、具备合同效力不同
  危化证

  根据《公司法》规定,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清算期间,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若企业违反规定,对外签订了经营性合同,那这些合同是不是就无效呢?在不违反合同法关于合同效力的强制规定的前提下,需要根据具体情形认定其效力,不能一概以无效论处。
  
  而注销后的企业不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不能成为合同的当事人,但以其名义签订的合同亦不完全归于无效,若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则其权利义务由被注销公司的股东继受,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有效。
  

  四、股东责任承担不同

  
  企业被吊销后应成立清算组,对企业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算,若企业未按照法律规定清算,则股东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在正常的法定程序下,企业经过清算后注销,股东以自己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在实践中,部分企业为了逃避公司债务,未经清算就将公司注销,这种情况下全体股东作为清算义务人因不履行清算义务而需要对原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五、程序流程不同

  
  吊销执照:很简单。只要不去年检,一定会被工商局吊销。如果每月不去定期报税,一定会被税务局上“黑名单”,将来再想注销时要交罚款后才可以做税务注销,然后才能继续工商注销等行为。
  
  企业注销:需要走一个相对复杂的过程。成立清算组、出清算报告、支付税款、工资、理清债权债务关系、税务注销、工商注销、银行注销。
  
  上述是对企业吊销和注销有什么不同的回答,其不同的区别点在于概念和后果不同,诉讼主体资格不同,具备合同效力不同,股东责任承担不同及程序流程不同。在十几种,一定不要将这两者混为一谈,另外,吊销后未注销,将存在法律风险。维度能源产业园主营危化证办理,成品油貌似公司注册等服务,是石化贸易企业一站式服务平台,公司注册免费,注销简单,如果有朋友需要,欢迎联系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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